• 2023新疆兵团十二师商务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 2023-06-19 18:5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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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十二师商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名,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择优录取聘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2023年十二师商务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工资待遇及劳动关系

工资标准和增长机制参照第十二师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执行,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能力和年龄条件;

4.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5.其他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6.年龄要求详见《2023年十二师商务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与要求

(一)发布公告

在十二师政务服务官网(http://www.12s.gov.cn)

(二)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考生于

2023年6月12日10:00至6月23日20:00,填写2023年十二师商务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准备报名材料。

2.报名材料(所有报考者在报名时应提供):

(1)《2023年十二师商务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应聘人员承诺”必须本人手写签名);

(2)身份证复印件;

(3)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4)毕业证、学位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

(6)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统一打包压缩,将压缩包以“姓名+电话”形式命名,例如(张三 13612345655),并于报名时间内发送至商务局指定邮箱(swjxmtj@163.com)

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聘用合同无效。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全过程。

(三)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公告报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是否通过初审,工作人员将以短信的方式进行通知。报名期间,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注意查收短信。

(四)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履行相应职位应具备的业务素质和文字功底,不指定复习用书和范围。笔试总分为100分,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将以短信的形式通知。

(3)笔试成绩。按照笔试分数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考生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等事项,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十二师政务服务官网(http://www.12s.gov.cn)。

(五)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以及相关专业知识。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评定及公示。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完毕后,评委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在考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名确认。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招聘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十二师政务服务官网(http://www.12s.gov.cn)。

(六)体检

根据公开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体检在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十二师商务局组织考察和政审,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廉洁自律、计划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对考生对象的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档案、是否受到处分及刑事处罚等方面进行政审。

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的,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合格者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察、政审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十二师政务服务官网(http://www.12s.gov.cn),网上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人选,递补仅进行一次。

1.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5.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十二师商务局将公布最终聘用人员名单,与应聘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应聘人员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本岗位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签劳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招聘工作咨询及监督

招聘工作咨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蓝盈悦 13201250606

监督及举报电话:0991-3837094